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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7 阅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委员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4]10号)以及《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大党〔2012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2014年度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办法:

  1、先进集体:

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实行自愿申报原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6个校“三育人”先进集体。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其中1个先进集体参评省“三育人”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处室单位和独立学院均可自愿申报,申报以学院、系部、教研室或部门等为单位,并按要求填报“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二级学院分党委(总、直支)、机关党总支负责审核。

  2、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是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全校评选名额按2014430日统计的在校教职工总人数(2117人)的1.5%比例额度,总计评选32名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并择优推荐其中4名(含杭州商学院1人)参评省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按照《浙江工商大学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总数应不超过推荐评选名额,确有突出表现人选需增加推荐名额的,请与“三育人”工作办公室联系;按照分配比例不足1人(小于等于0.5)的部门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所在部门或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与否,如需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分配到各分工会(工会小组)的推荐评选名额,应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学院或部门党、政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有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三育人”活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在本学院或部门教职工中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成效显著。学院或部门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以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2.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责;教职工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

  3.学院或部门工会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配合党政组织做好“三育人”工作的落实和创新。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育人效果好,成绩突出,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牢记人民教师神圣职责,以培育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因材施教、诲人不倦,教学效果好;学高为师,终身学习,具有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是公认的德才双馨好榜样。

  2.管理育人,以生为本。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总目标结合起来,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为育人服务;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之中;能主动为教学、科研和全体师生服务,注重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重视和支持德育工作;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廉洁奉公,勤政高效,工作业绩突出。

  3.服务育人,尊师爱生。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意识,热情、周到地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并能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协同学校做好育人工作,效果显著,赢得好评。

  三、推荐评选要求:

1、本次推荐评选要求各学院或部门分工会(工会小组)在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和认真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积极营造“三育人”和“群体师德创优”的浓厚氛围,在校园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2、坚持评选原则。一是“育人为本”的原则,被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成果和事迹;二是“群众参与”的原则,要组织学院或部门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学院或部门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并在学院或部门进行公示。

3、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推(自)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的先进集体申报表(主要事迹500字,不能附页)及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撰写要求请参照附件模板格式)、照片(被推荐集体活动照片2-3张);按名额分配推荐的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一份(主要事迹500字,不能附页)、个人照片(生活照及证件照各一张)及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撰写要求请参照附件模板格式),请于52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校工会信箱(zjgsugh@163.com);同时将党组织签署好审核意见的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集体申报表以书面形式报送校工会三育人办公室(综合大楼11501161室)。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希望各分工会(工会小组)以“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认真组织教职工参与评选,使评选活动有声势、有气氛、有实效,使全体教职工真正从中受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教育和启迪。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4:“三育人”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模板

附件5:“三育人”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模板

附件6: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下载地址: /UploadFiles/file/20140507/20140507223837753775.doc




                         浙江工商大学“三育人”工作委员会

                         浙江工商大学工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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