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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第二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阅读:
 

各分工会: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表彰先进,根据上级有关评选表彰活动的要求和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第二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第四届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师德先进个人的入选者应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处级以上(不含处级)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 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3.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与评选办法

1. 组织推荐:各分工会根据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要求,可在全校范围内民主推荐候选人。每个分工会可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2名,并填写推荐表,经分工会及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

3. 评选方式: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进行民主评议和投票表决,从中评审出校第二届师德先进个人10名。并从中择优推荐2名参评省第四届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

4. 公示表彰:评选结果在学校办公网公示,公示期为 7天。公示结束后,将于教师节前夕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操作程序,严把基层推荐、审核公示、集体讨论决定关,严防弄虚作假,坚持公平、公平,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2.《浙江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必须由组织实事求是填写,表内填写8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同时撰写被推荐人公示材料3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3.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5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校工会“三育人”工作办公室(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16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   zjgsugh@163.com

联系人:连超  电话:28877161/690181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UploadFiles/file/20150427/20150427122925702570.docx

 

               

               校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校工会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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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和社会信用代码
账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开户行:工行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6209900112505  社会信用代码:8133000072453894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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