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 二 号 公 告
各位代表:
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校党委批准将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为了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校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在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和依法治校、校务公开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关于加强内部体制改革,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注意事项
1、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范围和教代会职权;
2、提案应由代表一人提出,两名以上(含两名)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人和附议人须是正式代表。
3、提案内容应当一事一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提议,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表格中“案由”即概括地写明提案的主要内容;“理由”即简要地写出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的建议”即写出提案人对解决存在问题的设想和建议。
4、提案的书写应规范,使用教代会统一印制的《大会提案征集表》,字迹瑞正。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代表的提案,应在5月21日前由各代表团汇总后送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或直接送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玉兰,电话:7166,邮箱:huangyl@zjgsu.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教代会八届二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浙江工商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委员会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教代会八届二次会议代表提案
编号:
提 案 代表 |
姓名: |
附 议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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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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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提 案 内 容 | |||
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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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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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措 施 及 建 议 |
提案代表姓名(签名) 201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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