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二级工会“教工小家”建设工作,支持二级工会营造和谐温馨的教职工活动及休息环境,校工会在努力建设好学校教职工活动中心的同时,倡导有条件的二级工会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室并在资金方面给予一定支持。现就二级工会“教工小家”活动室建设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的宗旨
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室的宗旨是:服务教学科研、服务教职员工。通过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室,搭建学术交流、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平台,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激发工作热情,构建和谐校园。
二、建设的原则
(一)分批建设,逐步推进。条件成熟者可率先建设;条件暂不成熟者,应积极创造条件。
(二)要求统一,各具特色。校工会提出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室的统一要求,但内容不搞一刀切,各二级工会可突出自己的特色。
(三)部门主导,工会资助。二级工会“教工小家”活动室由所在部门主导建设,校工会给予适当资助。
三、具备的功能
(一)学术交流。举办小型学术沙龙,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
(二)文体活动。举行适宜于室内开展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特色展示。展示本单位特色的文化和活动内容。
(四)教育宣传。以会议、展板、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素质提升、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四、建设的内容
(一)基本内容
1.空间标识。拟建“教工小家”的二级工会,具备不小于40㎡的室内独立活动空间;应悬挂“××单位教工小家”的标牌。
2.家具报刊。活动室内应配置必要的家具,如柜子、桌子、凳子等,并要有必要的阅报栏、书橱、报刊杂志等。
3.活动设施。活动室应配置必要的文体活动设备,如乒乓球台、健身器械、棋牌、跳绳、哑铃、饮水机等。
4.内容展示。要加强活动室的文化氛围建设,要将本单位工会组织机构、活动室管理办法、教职工文明公约、教职工活动图片等内容上墙。
(二)特色内容
1.影音设备。用于教职工学术交流、文化娱乐的投影、音响设备。
2.自身特色。具有本单位本学科或其他特色的内容。
3.简易装修。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简易装修。
五、资助办法
此次资助的项目限于二级工会建设“教工小家”(场地)的设备添置。优先资助有“教工小家”活动条件并得到所在部门党政支持的二级工会;优先资助在建设“教工小家”活动中具有创意和特色的二级工会。目前确实不具备建立“教工小家”条件的二级工会,可以先购置2000元以下的活动器材,由校工会报销。受资助二级工会享有对设备的使用权,校工会享有设备的所属权。
二级工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工小家”活动室建设专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18年9月12日前报送至校工会116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xdban@zjsu.edu.cn。校工会对申报的“教工小家”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的二级工会名单及金额,并予以公示。公示无疑议后,正式公布。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创造条件。各二级工会要向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单位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
2.先批后建,事先备案。具备条件者,向校工会提出申请,经校工会实地考察同意并备案,方可进行建设并予以资助。
3.建成验收,凭票报销。“教工小家”活动室建成后,可向校工会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验收通过者,凡用于上述室内设备的费用,校工会根据发票总额按上述资助办法予以资助。验收未通过者,可继续按要求建设,待再次验收通过后,按规定予以资助。
浙江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教工小家”活动室建设专项资助申请表http://jgzj.zjgsu.edu.cn/upload/file/20180629/20180629094210541054.doc
扫码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2018 浙江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All Right Reserver.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877161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