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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0 阅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创新育人、管理服务育人工作实效,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 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办〔2018〕11号)精神,校工会决定选树一批20162018年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教职工参与面广。活动覆盖各岗位,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3.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二、选树名额

1.“三育人”先进集体:全校6个,申报以二级学院、系部或处室等为单位自愿申报。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其中1个先进集体参评省“三育人”先进集体。

2.“三育人”先进个人:每个学院1名(其中杭州商学院6名,外语学院、食品学院2),机关党委6名,辅导员2名(辅导员通过学院推荐,由学工部提出推荐人选),后勤服务中心1名。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其中4名(含杭州商学院1人)参评省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注:按照1.5%推荐比例小于0.5的部门,如确有突出表现人选,可与所在部门党组织协商推荐与否,名额不超过1人。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树工作,严守标准、严守程序,确保选树出令人信服的典型。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经验,广泛宣传典型,不断把“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引向深入,营造围绕立德树人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均须经各二级部门党组织同意,5月底前报校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主要事迹1000字)、照片(集体活动照片2-3张),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一份(主要事迹800字)、个人照片(生活照及证件照各一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yingying@126.com;同时将党组织签署好审核意见的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集体申报表以书面形式报送校工会三育人办公室(综合大楼1163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8877156 672865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浙江工商大学“三育人”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2018年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

/UploadFiles/file/20180420/20180420140552455245.doc

附件2:2016~2018年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UploadFiles/file/20180420/20180420140682518251.doc

附件2:2016~2018年校“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UploadFiles/file/20180420/2018042014065766576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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